经法院依法判决作为偿还欠款的抵偿物被重新招标,市值估千万的尾矿粉被埋,地下水被污染,当事人被人殴打、抢夺手机,背负巨额债务还款遥遥无期,主人情绪崩溃……近日,黑龙江省绥芬河的候淑莲女士的不幸遭遇引发广泛关注。
被欠多年的巨款终由法院判决以金矿尾矿作为抵偿物执行偿还
候淑莲女士的丈夫生前曾借给好友——铁力市德金矿业(原大安河金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樊文军一千多万元人民币用于经营黑龙江省铁力市大安河金矿,后因樊文军无力偿还,黑龙江省绥芬河法院判决执行将其拥有的大安河金矿尾矿的尾矿粉及废矿石作为抵偿物过户给候淑莲女士((2020)黑1081执119号,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年3月19日的“执行和解协议书”、2020年3月27日的“产权移交说明”)作为偿还欠候淑莲的380万元人民币,产权归候淑莲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百度爱企查显示,铁力市德金矿业(原大安河金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03日,注册地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神树镇(大安河金矿),法定代表人为樊文军,经营范围包括矿石经销,黄金尾矿回收、冶炼、加工、销售,目前该企业经营状态属于经营异常。
谋私利未成故意刁难导致客户流失大部分尾矿未拉出
候淑莲2020年4月份到铁力市通过与自然资源局沟通,主管部门同意与另一位债主(康某)限期在当年9月15日前拉运。在当年7月份及9月份候女士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由于道路及天气原因未能及时拉运出去,10月中旬当地政府才同意可再拉运几个月。
10月26日在原铁力市法院副院长王某辉,桃山镇副院长孙某森,自然资局主管矿山领导杭某娟、当地派出所和三名后面的起诉人(夏某林,来某光,邓某富代理人)一共有二十多名工作人员到达矿山,要求候女士配合工作,在所执行的区域内给其他三人划分一部分(不在康某部分划取),如不同意就采取拦堵方式不让拉运,候女士没有同意(有部分录音)。
从第二天开始,这三人到达矿山拦截车辆,不让拉运,一共去了三、四次。每次候女士都打电话报警,派出所也只是做笔录未出警处理(有部分录音)。候女士多次向法院副院长王某辉、自然资源局主管领导打电话反映,他们不但不管却要求候女士必须配合将执行区域内划分一部分给其他人拉运。在这种影响下,导致客户大量流失,大部份矿石并未拉出。
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再次非法招标导致地下水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2020年11月,铁力市生态环境局不顾黑龙江省绥芬河法院(2020)黑1081执119号,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大安河金矿尾矿粉产权归候淑莲所有,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就大安河尾矿治理工程举行了招标,并确定中标单位为黑龙江省华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在招投标过程中均未通知候淑莲及原德金矿业法人樊文军,也未与候淑莲沟通协商解决补偿事宜,铁力市生态环境局在其中扮演着即是招标单位又是审批单位,这种不合规的作法导致存在利益冲突、独断专行、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等问题,从而违反了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这也是为什么国家规定招标单位和审批单位需要分开的原因。
2022年8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部门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制止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招标代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一些评标专家不公正、不专业,导致部分项目中标结果不符合实际需求或者实施效果不佳等情况的发生。显然招标是不合法的,可以视为侵犯个人财产的行为。民典法规定,如果侵权行为尚未停止,候淑莲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停止侵权行为。如果侵权行为导致了财产的损毁或者毁坏,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并且恢复原状。
大安河尾矿是原矿山经过近30年的选矿生产形成的,据评估,全部尾矿粉的平均含金品位在0.5克/吨左右,从3.0米以下部分金平均品位在0.6克/吨左右,全部尾矿粉量大约100万吨,可回收黄金400公斤。铁力市生态环境局和黑龙江省华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于大安河尾矿治理,只采取简单的对含有氰化物的尾矿粉包裹覆盖、植树覆绿的做法,没有完全消除尾矿粉中残余的有害物质氰根对地下水和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依然存在环境和安全隐患,并且造成资源的浪费。
候淑莲向黑龙江省华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反映并希望得到合理的说法时却遭到该公司对其和家人实施殴打并抢夺手机,致候淑莲的女儿王晓宇受伤住院,但当地派出所只给了肇事方一个200元的行政处罚的结果,华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威胁其女儿声称市里有主管领导已通知再阻拦施工见一次打一次。
在伊春市铁力生态环境局给候淑莲女士的告知函(铁环函【2023】2号)中也证实了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黑1081民特10号、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黑1081执119号、2020年3月19日的“执行和解协议书”、2020年3月27日的“产权移交说明”的判决无异议,但以尾矿为危险废物,不能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为由拒绝候淑莲女士的提议,但原矿主樊文军的企业经营范围就有尾矿,却以樊文军自身没有权利私自处置尾矿库内的尾矿渣为由否定候淑莲女士拥有的大安河金矿尾矿粉产权,并否定鹿鸣矿业泄露把水源井挪到大安河尾矿下游,无视给候淑莲造成的损失。
绥芬河法院判决将铁力市德金矿业有限公司拥有的大安河金矿尾矿粉作为抵偿物,候淑莲女士有回收利用的权利。在拉运废矿石期间,候淑莲女士先后与北京华海顺通科技有限公司和哈尔滨鑫垚矿业有限公司寻求合作并签署过合作协议,准备对大安河金矿尾矿库内的尾矿粉(含氰化物)进行回选和高标准治理(不用国家财政出一分钱还可以创造税收)。针对此事,多次与铁力市政府生态环境局沟通,申请回选治理大安河尾矿库,均未获得批准。试问伊春市铁力生态环境局都公开对外招标了,为何不能同意候淑莲女士提出的治理方案,为何当地主管部门却置之不理。
候淑莲女士与北京华海顺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
候淑莲女士与鑫垚矿业签订的合同
从候淑莲女士多次向生态环境局领导、自然资源局主管矿山领导杭某娟电话反映中,当地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领导并不承认法院判定的结果,说法律管不到这块,铁力市是完成督导组的工作(有部份录音为证),只承认其与樊文军只是达成和解协议,所以对矿山执行区域一直采取阻挠、小动作不断,侵犯候淑莲的正当权益。据候淑莲女士反应,废矿石现在不给债主们拉运,有一部份上已种上树,另一大部份说种草就行了,其实大家都知道,废矿石上是不可以种树的,因为矿古是一种硬质材料,不适合种植植物,那草根本就不用种了,放几年不动就自然长草了
候淑莲女士向伊春市营商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寻求帮助,没有任何结果。只是告知国家并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以买卖及抵债但要有相关部门审批文件,在多方求助无门的情况下,候淑莲将信访材料寄到黑龙江省信访办,信访材料又打回铁力市生态环境局。
目前,候淑莲女士身负巨额债务,每个月都有因债务产生的利息需要偿还,而其拥有的唯一可以偿债的大安河尾矿却被埋于地下。尾矿粉被埋地下通常会出现以下危害:地下水污染、地表土壤污染、气体污染、生态破坏。候淑莲女士只是希望尽快制止污染的行为,并给予责任方应有的法律制裁,并赔偿她的经济损失。法律的意义在于实现公平和正义。回归生活视觉,公平正义地处理纠纷,对于受害人来说是一种保护,对于侵权人而言何尝不是种解脱?受害人获得应得赔偿,侵权人承担应当责任,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处理,从而从矛盾中解脱出来,回复到正常的生活秩序,这正是法律的现实意义所在。
来源:http://cn.rbxun.com/News/8/11181.html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