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兰在狱中接到了法院撤销她对儿子监护权的判决。她曾经认为自己是个好妈妈,但是她的“爱”却让儿子小军和自己一起走向犯罪深渊。在办理这起母子诈骗案件的过程中,张家港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开展检察监督并启动支持撤销阿兰监护权程序,目的是给更多的家长以启示,防止过度宠爱成为未成年人成长之害。
曾经经历失女之痛,阿兰对次子小军倍加宠爱。但是她游手好闲、好逸恶劳声名在外,两次盗窃被判刑。特别是第二次,她利用年幼的儿子为她望风,仍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随着小军年龄增长,阿兰对儿子要求一味的满足并不约束。儿子不想上学,就不上了;儿子要周游全国,就凑钱买装备。初中没毕业的小军加入了骑行组织并经常参与活动。一次,骑友聊到一个骑行经游地,环境宜人、房价便宜,想在那里买房。小军听后也产生买房想法并向母亲提出。为了满足儿子不切实际的想法,阿兰将目光瞄上了七十多岁的雇主孙先生。她编造家人车祸的理由,并让儿子打催款电话、在借条上签假名字,获取孙先生信任,“借得”了人民币20余万元。在借得了这笔钱之后,阿兰迟迟不还再不露面。孙先生家人向公安机关报警,阿兰和已满十六周岁的小军因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母亲对未成年子女有引导管教的义务,但阿兰以爱为名唆使、利用儿子参与实施犯罪,这让承办检察官盛敏感触很深。“这是一个个案。但家长在经济上满足却在言行上失范,造成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不少见,”盛敏说,“我们试图通过检察监督职能在办案过程中进行延伸,达到预防犯罪的效果。”在办理这起诈骗案件的过程中,张家港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认为被告人阿兰的行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符合撤销监护权的条件,于今年4月份开展检察监督启动支持撤销监护权程序并出庭支持诉讼,日前法院作出了支持撤销监护权的判决。“‘子不教,父之过。’但撤销阿兰的监护权,不是对一个人的惩罚,它带给更多家长是法律层面的警示。”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马建新说。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张家港市检察院与团委、民政等部门进行沟通,对该市未成年人监护情况开展调研,并以此为案例进学校、进社区开展普法活动,为未成年人及家长们送去法治教育“套餐”。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不仅是家长的义务,负有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院也责无旁贷,这是对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社会责任一种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