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公告,对《苏州市机动车驾驶人网上在线学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免于记分管理办法》第二条内容进行修改。即日起,记6分的交通违法记录也能通过网上在线学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免于记分。
据介绍,该办法第二条原为:“本办法规定的非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是指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记分值为3分(含)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现修改为:“本办法规定的非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是指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记分值为6分(含)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免于记分不超过6分。”
据了解,该办法自2016年10月31日试行以来,进一步提高了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了道路交通违法,维护了道路交通秩序,实现了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深受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好评。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该办法第二条修改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对公众反馈意见进行汇总,98%的参与人赞成修改。交警部门最终作出对该办法第二条进行修改的决定。
延伸阅读
“学法免分”要具备哪些条件?
1、什么是“学法免分”?
“学法免分”是指: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低于9分的本市驾驶人,可以通过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可以对记分分值6分(含)以下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免记分处理。一个记分周期内只允许申请两次。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免于记分不超过6分。
2、申请“学法免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本市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
(2)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苏州号牌非营运小型客车
(3)在本市范围内发生的非现场查处(记分值为6分(含)以下)
3、四种情况不得申请在线学习免于记分
驾驶证处于暂扣、注销、吊销状态的或者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已达9分(含)以上的机动驾驶人不得申请“学法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