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苏州全市将启动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每月缴存基数将进行调整,最高达23700元。
此次调整,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关于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基数的通知》规定执行。工资总额是指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是在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在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700元,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最低原则上不低于全市各地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据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此次调整对比之前,最大的变化是封顶基数的变化。每月缴存封顶基数从2018年度的21900元调整到了23700元,同比最多每月可增加1800元。
“此次调整主要涉及到的还是缴纳基金,贷款政策方面没有变化,所以对于之后市民贷款买房的影响不是很大。”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不过由于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的,所以之后员工月平均工资上涨,公积金收入也会逐步上涨,这也是切实的市民福利。
据了解,一般每年6-7月份,全国各地可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限额。近期,深圳、重庆、青岛、长春、南昌、乌鲁木齐等多地已发布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