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莉(化名)就碰上了这样一档事,她请求相关部门一定要给个说法。
昨天(7月14日)晚上,王莉(化名)在辣府火锅团结桥店消费时,点了一份猪肚鸡锅底火锅,可谁知半路竟然吃出一只煮熟的苍蝇。
王莉介绍,自己刚生完孩子,很担心因此影响自身和孩子健康。辣府火锅经理“找各种理由,意思是苍蝇自己飞进去的,说那就给我们免了这个锅底吧”,协商未果后,经理找来店长,“但也是讲了一堆他们店多注意卫生,全程监控啥的”。
最终王莉全款付账之后离开,并把吃到苍蝇的图片发到辣府vip客户群,却被火锅店经理踢出群。
今天,记者来到店内求证。该店店长曾先生介绍,昨日晚间确实发生了顾客吃出苍蝇的事情。问题发生后,前厅经理一开始提出锅底免单、餐费打折,消费者并不同意。随后,曾店长提出此次消费免单,并愿意陪同对方去医院检查。
靠窗桌位即王莉就餐处
曾先生向记者表示,自己在交流过程中服务态度十分端正,不过消费者并不同意免单,而是要求赔偿,协商未果后,顾客自行买单后离开。
至于经理将客户踢出vip群,店长表示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可能是前厅经理担心造成不好影响,因此将客户踢出群聊。“愿意和消费者在合理的范围内,尽量解决问题。”
该火锅店后厨
记者了解到,该火锅店自2017年5月份开业,已经营业两年。
此次投诉,苍蝇的来源成为焦点。王莉认为,自己全程没有看见苍蝇飞,而且苍蝇已经煮烂,一定是一开始就在锅底。不过,店长却认为,苍蝇是从白汤锅中发现,而白汤锅刚上来时,表面没有任何东西。因此,可能是顾客打开窗户后,没注意飞进来的。“发现时苍蝇是飘在汤上面的,一开始就有的话,我们不可能看不见。”
苏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不管哪种情况,店家无疑都需要担负一定责任。至于如何判定责任,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可以参考新《食品法》第148条与商家进行协商。
“最终怎么赔偿,还是希望消费者与商家进行协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消费者可以走司法途径,由法院判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