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超市时看中东西却不想花钱买,李某某伸出了“第三只手”,不料监控“记”下了其盗窃的全过程。她再次光顾超市时,被工作人员抓了个现行。近日,张家港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
李某某还是名“90后”,大学毕业后赋闲在家。无聊之际,她经常到超市闲逛。去年11月底,在某超市,李某某看着货架上琳琅满目的商品,再摸摸自己空空的口袋,于是动起了盗窃的念头。趁着营业员不注意,她偷拿了一盒海参放进背包,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出超市,竟然没有被人发现。
第一次得手后,回到家中,忐忑之余,李某某感到很刺激。接下来,她又光顾这家超市,用同样的方式“拿走”了巧克力、洁肤液等东西。
频频失窃,该超市有关负责人查看了监控。监控中,一名女子东张西望,趁人不备,偷走商品,于是安排员工记下女子特征,多加留意。
几天后,李某某再次来到这家超市,照例将零食和化妆品装入随身携带的背包。殊不知,这一幕已被超市工作人员看在眼里。见她没有到收银台结账,旁若无人地走出超市,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将其拦下,并报警。
据了解,李某某先后4次盗窃物品,价值3500余元。根据相关医院所出具的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李某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缓解期),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检察官表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公民钱财,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