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已经专门启动电子监控设备,对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这在全省范围内尚属首次。
电子监控抓拍“车窗抛物”
长期以来,一直有驾驶人以及乘客把烟头、废纸、垃圾袋、矿泉水瓶扔出车窗,不仅是不文明行为,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早在2015年,南通交警就根据群众举报开出了车窗抛物“第一罚单”。当时行车记录仪清楚拍下了一辆车上乘客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后交警部门经过调查找到涉事车主,并对其车上乘客处以20元罚款。
针对车窗抛物,江苏各地交警采取了多项措施严查车窗抛物,如徐州鼓励市民参与管理,对车窗抛物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南京交警不但查处还通报单位,为抵制车窗抛物还开展派发车内垃圾桶等活动。3月11日起,苏州在全市26个点,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车窗抛物。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电子监控抓拍“车窗抛物”的工作原理,是在原有的信号灯监控设备上新增了一套后台分析设备,通过视频分析提取,然后人工对采集的照片再进行图像二次识别,鉴定是否存在车窗抛物的行为。
车窗抛物到底有多危险?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车主在临时处置不了手中的垃圾的情况下,将其随意抛出车窗外,实际上这种举动极其危险。“车窗抛物会影响后方车辆驾驶人的视线或道路状况,以致对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造成干扰,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可能会引发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车窗抛物,很可能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实验证明,当汽车以120km/h的速度在高速上行驶时,车窗抛出类似苹果大小质量的物体,其威力接近于小口径子弹的冲击力。高速路上汽车时速达到一定范围,倘若随手扔垃圾,有可能让其他车辆无辜卷入交通事故中,导致人身伤害。
“另一方面,车窗乱扔垃圾不仅是对环卫工人劳动成果的不尊重,更是对他人和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许多环卫工人都是中老年人,行动和反应能力都不及年轻人,为了清除道路垃圾,环卫工人经常会在行驶的车辆间穿行。也许只是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就可能让他们受伤甚至失去生命。”该交管人士对记者说。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驾车人车窗抛物的,由交警部门对其处以50元罚款;对于乘车人车窗抛物的,由交警部门对其处以20元罚款。
目前,苏州交警已经开始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电子监控抓拍。据悉,下一步很有可能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交管部门希望广大车主和乘坐人员共同维护交通环境,同时也欢迎市民进行监督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