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起,《姑苏区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管理和信用惩戒办法(试行)》将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失信行为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两个等级,以及对各类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等。其中,一般失信记录有效期为1年,严重失信记录有效期为3年。因违法建设拒不履行限期拆除决定,最终被强制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不予修复。
姑苏区城管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姑苏区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管理和信用惩戒办法(试行)》分为五章,分别为总则、失信行为的归集和认定、失信惩戒、异议与信用修复、附则,明确失信行为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两个等级,简易程序案件以外的均纳入一般失信行为。同时,列举了11类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违法失信行为被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
在惩戒措施上,对一般失信行为,以信息公示和提醒警示为主,规定了书面告知和诚信约谈两种方式。对严重失信行为,既规定了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实施行业禁入、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不予续延行政许可等部门自主惩戒措施,也规定了撤销荣誉称号、禁止参与评优评先、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等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同时,循宽严相济、分类管理的修复原则,一般失信行为满足规定条件,在失信行为认定满三个月后,经当事人申请,可予修复。严重失信行为满足规定条件,在失信行为认定满六个月后也可以申请信用修复。但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执照的行政处罚,以及因违法建设拒不履行限期拆除决定被强制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不予修复。
据悉,姑苏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并实施的还有《姑苏区城市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修订的《姑苏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从大城管的角度对城市管理涉及的各类事项做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同时体现了姑苏区古城保护和打造“硬核姑苏”的特色。比如,规定历史城区内建筑物色彩以黑、白、灰为主,体现淡、素雅的城市特色;规定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建筑物外立面每年清洗不少于1次,高于《苏州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的每2年不少于1次;并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城区内不得进行露天烧烤,将禁止范围从历史城区扩大到整个城区,防治大气污染和油烟、煤气扰民等。姑苏区城管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三个《办法》的出台,进一步理清了城市精细管理的部门职责,加快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在城市精细管理中的系统性规划和应用,有效发挥了考核的“指挥棒”功能,以更满足“硬核”姑苏城市精细化管理实际需要,更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